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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每年将减免税费47亿元
更新时间:2019.02.16 新闻来源:
新华社西安2月16日电(记者姜辰蓉)陕西省财政厅和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《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8种地方税费减按50%征收,为小微企业送上了“套餐式”减税大礼包,每年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47亿元左右。
  据了解,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新政,首先按照50%的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印花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,允许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。同时,大幅扩大免税政策受益面,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。
  另一方面,放宽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,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、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从100万元、100人、30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、300人、5000万元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1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  这一通知还扩展了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,将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员、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由200人、3000万元、3000万元提高到300人、5000万元、5000万元。
  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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